关于实验室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置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12-31
浏览次数:12
相关学院(中心):
临近学期期末,为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,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,规范处置工作,暂定于下周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要求
集中回收时间:请各相关学院(中心)务必在指定时间段1月7日上午(9:30-11:00),下午(14:30—16:30)将危险废弃物移交到危险废弃物暂存柜(工创中心西侧)回收点,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回收,回收工作联系电话:3306093。
二、危险废弃物统计数据报送
各相关学院(中心)指定专人提前汇总统计本次计划移交处置的危险废弃物数据信息,填写实验室废弃物回收登记表(附件1),1月3日下午下班前电子版发送至1946428032@qq.com,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立本楼308室,在规定时间段未提交或未经所在学院统计上报信息的,不予接收。
三、确保转运移交过程安全
1、将本学院(中心)实验室废弃物按有机废液、无机废液、固体废物、废弃药品、废弃包装材料分类收集。搬运前检查容器的密封性,确保废液桶盖拧紧不洒漏并留有一定的余量、并标注有机或无机;固废包装箱用胶带固定牢。
2、参与危废运送人员需要有必要的防护措施,要在确保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开展危废物转运移交工作。
实验实训教学管理部
2024年12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