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中心):
寒假将至,根据《教育部教育司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,为切实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,有效防范和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,保证师生人身财产安全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全校各级各类教学、科研实验(实训)场所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各学院自查整改阶段(1月8日-1月13日)
1、各学院(中心)要高度重视实验安全检查工作,根据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要求,全面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,根据分级分类管理和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4)》(附件1)要求,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,在放假前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、危险化学品库房等场所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检查,重点做好易燃、易制毒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、高温高压设备、特种设备、水电气重要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并及时进行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,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。
2、完成2024年秋学期以来在研科研和新开教学实验项目风险评估,将风险评估结果报实训部备案。
3、各学院(中心)要落实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值班和管理工作,做好应对极端天气(寒潮)的预案,对假期不使用的实验室,检查后切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等设施,关闭门窗。
(二)学校检查整改阶段(1月15日-1月17日)
在各学院(中心)自查的基础上,实训部组织开展对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检情况进行抽查。
三、结果报送
各学院(中心)于1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送《皖西学院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表》(附件2)、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从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导出,电子版发送至1946428032@qq.com,纸质版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立本楼308室,无隐患的零汇报。
实验实训教学管理部
2025年1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