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08-29
浏览次数:15
各学院(中心)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24年秋学期开学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》的要求,为切实做好2024秋学期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,保障教学科研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,现将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
请各学院(中心)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,参照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(2024),特别是涉及危险化学品、气体钢瓶、病原微生物、特种设备、高温高压设备、危险废弃物等危险源的实验室,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,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。
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;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,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,进一步落实问题排查、登记、报告与整改的“闭环管理”机制。
二、材料报送
请学院(中心)于8月30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(中心)实验室安全检查结果从实验室安全检查系统中导出,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立本楼308室。
实验实训教学管理部
2024年8月28日